关于集中对长安校区机动车辆进行整治的通告

作者: 时间:2021-09-07 点击数:

校属各部门,全体师生及校内住户:

针对近期长安校区开快车、开“英雄车”等突出问题,学校保卫处决定利用1月时间进行集中整治,以确保校内交通安全,相关规定如下:

1.进一步落实“车让人”要求。所有车辆含电动车(包括教工、学生、施工单位、校内生产经营、长期送货车辆及外来临时车辆)必须礼让行人,文明驾驶,不得开“霸王车”。

2.严格注意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所有车辆含电动车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执行校内车辆限速20公里/小时并在指定地点进行有序停放,严禁超速行驶、乱停乱放和鸣笛。

3.对拒不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发生车辆超速行驶行为的的驾驶人员,是教职工的,违规1进行批评教育;违规2次进行通报;违规3次实施限行;违规4次直接撤销其车辆本年度的进出及停放权限,取消次年车辆的认证登记资格并将其记入个人档案非教职员工的车辆,违规1次进行批评教育;2次以上直接列入黑名单禁止出入学校。

4.凡进出校园的车辆,因不遵守交通规则和学校相关规定造成交通事故的,保卫处将通过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望周知并配合工作。


长安校区保卫处值班电话:81556110

                 保卫处(党委政治保卫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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