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全体师生及校内住户:
针对近期长安校区开快车、开“英雄车”等突出问题,学校保卫处决定利用1个月时间进行集中整治,以确保校内交通安全,相关规定如下:
1.进一步落实“车让人”要求。所有车辆(含电动车)(包括教工、学生、施工单位、校内生产经营、长期送货车辆及外来临时车辆)必须礼让行人,文明驾驶,不得开“霸王车”。
2.严格注意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所有车辆(含电动车)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执行校内车辆限速20公里/小时,并在指定地点进行有序停放,严禁超速行驶、乱停乱放和鸣笛。
3.对拒不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发生车辆超速行驶行为的的驾驶人员,是教职工的,违规1次进行批评教育;违规2次进行通报;违规3次实施限行;违规4次直接撤销其车辆本年度的进出及停放权限,取消次年车辆的认证登记资格,并将其记入个人档案。非教职员工的车辆,违规1次进行批评教育;2次以上直接列入黑名单禁止出入学校。
4.凡进出校园的车辆,因不遵守交通规则和学校相关规定造成交通事故的,保卫处(部)将通过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望周知并配合工作。
长安校区保卫处值班电话:81556110
保卫处(党委政治保卫部)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