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保卫处(党委政治保卫部)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加强信息反馈,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研究问题,制定决策预案,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咨询意见。
二、负责完成全校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等工作任务。
三、及时向校党委、行政和上级政法、综治、公安部门汇报工作,为领导当好参谋。
四、抓好保卫队伍的思想、业务建设,树立公正严明的工作作风和秉公执法的职业道德。
五、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特点,不定期向师生员工进行治安保卫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保卫意识。
六、加强基础建设,落实安全保卫工作部门责任制,强化防范,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积极督促整改。
七、抓好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维护好校园治安秩序。
八、做好治安、消防、户籍、身份证管理等职能工作。
九、负责协助上级公安部门对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的侦破和取证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调解民事纠纷。
十、协同有关部门处理校园群体性闹事、打架斗殴等突发事件。
十一、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办证和管理工作。
十二、在学校重大活动期间负责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做好学校门卫、巡逻的业务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
十四、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保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开展国家安全观念和敌情意识、政治稳定工作的宣传教育。
二、负责了解、掌握、追踪影响政治稳定的重点人并进行思想教育。
三、负责开展调查研究,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职工、学生思想动态,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调查、侦破工作。
五、负责重要首长、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外籍专家、外教、留学生和港、澳、台同胞及临时来华人员的安全工作。
六、协助有关部门预防和处置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学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
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校园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查清发布有害信息的源头。
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九、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校内人员的政治审查工作。
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校内学生社团管理工作。
十一、做好业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和管理好各种资料档案。
十二、完成户籍管理工作。
十三、协助其他科室工作并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治安科工作职责
治安科是在保卫处领导下,负责校园治安综合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积极处理校区发生的一般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
二、积极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密安全防范措施,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建立重点要害部位档案,确保重点要害部位安全。
三、负责校内暂住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的安全检查、监督和管理工作。掌握重点人员动向,及时发现各类犯罪线索。
四、协助有关部门搞好保密工作。
五、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影响学校政治稳定和安全的信息和动态。
六、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校卫队工作职责
校卫队是在保卫处领导下,执行门卫管理、校园巡逻及内部治安的专业性队伍,其主要职责是:
一、严格执行门禁制度,禁止无证人员和车辆进入学院,查验出入校门物资。
二、担负院内巡逻检查工作。巡逻检查院内重要设施、要害部位值班人员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纠察内部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防范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在学院内作案;预防和消除其它类型事故。
三、处理校内一般性违纪和治安事件。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案件,保护发案现场。
四、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节假日和校内重大活动期间外宾、首长的安全保卫工作。
防火安全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条例》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实行安全责任制。
二、组织进行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三、制定全校安全工作规章和有关管理办法,督促协助各单位、各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
四、熟悉并掌握重点防火部位情况,督促协助有关单位制定重点部位防火预案,建立全校消防档案。
五、经常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安全防火检查,作好检查记录,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发出通知,并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六、负责教学、科研场所消防器材的购置、配备和检修,参与建筑设计消防安全的审批和竣工验收工作。
七、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并协助调查原因,追查和处理火警事故。
八、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安全工作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督促整改。
九、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监督,防止发生事故。
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