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家属区住户:
为深刻汲取南京市“2·23”火灾事故教训,预防和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公共安全,根据学校安排,现就加强电动车安全使用通告如下。(2月23日,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6栋发生火灾。截至23日24时,事故共造成15人遇难,44人在院治疗,其中,1人危重,1人重症,42人伤情较轻。)
严禁购买和使用非标及超标车辆。购买非标或超标电动自行车,使用会增加风险指数。购买时应注意选择正规厂家产品,切莫图便宜而忽略产品质量。
严禁擅自改装。盲目对电动车进行加装音响、照明等改装时,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电动车出现故障时,如内部进水,将极易产生短路,因此要选择专业维修人员,不要擅自拆卸维修,确保电器线路和保护装置完好有效。建议每半年至一年到维修点做一次检查,电动车普通电瓶的使用年限为1.5-2.5年,要定期更换。
严禁电动车进楼及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严禁在建筑物内的公共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停放电动车;严禁用乘客电梯运载电动车;严禁将电池带进楼内充电;严禁整夜充电。为电动车充电时,应合理控制充电时间,根据电瓶容量的大小,通常在8-10小时内即能完成充电。
严禁飞线充电。飞线充电在线路磨损、老化、天气突变等情况下,容易酿成火灾、触电事故。应经常检查电动车的电路插接点,防止接触不牢引起接触点打火、发热,避免线路老化造成线路短路事故。
严禁在易燃品附近充电。电动车充电时,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以防电动车起火后造成更大的事故。
出租人和承租人在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时应当书面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责任,告知承租人严格遵守上述要求,如发生火灾事故,出租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保卫处(党委政治保卫部、稳定办)
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
202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