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保卫处 时间:2017-04-14 点击数:
关于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的通知
为了普及消防知识,提高我院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师生抗御火灾的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师生人身、财产和公有财产的安全,为我院教学、科研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西安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培训的通知》要求,市公安局拟在我院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部门、各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专(兼)职消防人员;
2、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和工作人员;
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专职、义务消防班(组)长;
4、使用燃气、燃油的餐饮场所的管理、经营和操作人员;
5、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运输、管理、操作人员;
6、从事焊接、切割等具有火灾危险的特殊工种人员。
二、培训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责任;
2、安全疏散与逃生自救;
3、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与要求;
4、日常防火与灭火;
5、电气防火与灭火;
6、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与使用(灭火示范演习);
7、观看全国重特大火灾实录。
8、现场开展消防演练。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6月18日(星期天)上午8:15~11:30时,下午2:00~5:30时
地点:北区东院图书馆一楼报告厅
四、有关要求及安排
1、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工作,是市公安局贯彻落实公安部61号令和《陕西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消防法规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落实我院《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具体措施。院属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长远意义,高度重视消防培训工作,做好本部门参加人员的组织工作。
2、参加培训班的人员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到会,不得随意缺席。